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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
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,可以备案成为退税商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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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05
A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(试行)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)的规定:“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,经省税务局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。 (一)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; (二)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; (三)同意安装、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,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,能够及时、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; (四)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; (五)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,并准确核算。 ……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”